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戰國策卷二十五

  魏四

   獻書秦王

  闕文獻書秦王〔一〕曰:「昔竊聞大王之謀出事於梁〔二〕,謀恐不出於計矣〔三〕,願大王之熟計之也。梁者,山東之要〔四〕也。有蛇於此〔五〕,擊其尾,其首救;擊其首,其尾救;擊其中身,首尾皆救。今梁王,天下之中身也〔六〕。秦〔七〕攻梁者,是示天下要斷山東之脊也〔八〕,是山東首尾皆救中身之時也。山東見亡必恐,恐必大合,山東尚強,臣見秦之必大憂可立而待也。臣竊為大王計,不如南出。事於南方〔九〕,其兵弱,天下必能救〔一○〕,地可廣大〔一一〕,國可富,兵可強,主可尊。王不聞湯之伐桀乎?試之弱密須氏〔一二〕以為武教,得密須氏而湯之〔一三〕服桀矣。今秦國〔一四〕與山東為讎,不先以弱為武教,兵必大挫,國必大憂。」秦果南攻藍田、鄢、郢〔一五〕。

〔一〕 鮑本昭。正曰:無考。

〔二〕 鮑本「昔」作「臣」。○ 謂攻之。

〔三〕 鮑本非得計也。

〔四〕 鮑本腰。人身之中。

〔五〕 鮑本兵法所謂「率然」。補曰:見孫武書及李靖問答。

〔六〕 鮑本「皆」作「俱」,「王」作「者」,「中身」作「脊」。○ 補曰:一本「今梁王,天下之中身也」。

〔七〕 鮑本「秦」上有「夫」字。○

〔八〕 鮑本要,猶欲。正曰:要,同上義。「山東脊」、「天下要」,與上互言之。示者,顯取之之意。

〔九〕 鮑本謂楚。

〔一○〕鮑本「必」上補「不」字。○ 補曰:作「必不」語順。又「必」字,恐當作「不」。

〔一一〕姚本曾無「大」字。 鮑本言秦地。

〔一二〕鮑本試,謂先之以其弱,可必克也。周紀註,密須在安定陰密。補曰:密,姞姓國,在今寧州。史周紀「西伯伐密須」,詩所謂「密人不恭」者也。此誤以為湯,又云「試之於弱」。戰國游士言聖賢事多妄謬,此尤顯然者也。

〔一三〕鮑本「之」作「知」。○ 札記丕烈案:「知」字當是。

〔一四〕鮑本「國」作「欲」。○ 札記丕烈案:「欲」字當是。

〔一五〕鮑本藍田,秦地,疑衍文。彪謂:征伐先後,理正應爾。故司馬為秦議,以伐蜀為先。而我藝祖欲平太原諸國,亦先平蜀。正曰:秦之攻楚,多道藍田、武關以出攻,如敗楚藍田之云。秦人善遠交近攻之策,蠶食諸侯,先三晉而後齊、楚,卒以成功,其用兵之序可考矣。此策,魏畏秦攻,移禍於楚,故飾為之辭。而鮑謂「征伐先後,理正應爾」,夫豈識當時大勢哉!又以司馬錯先伐蜀,宋欲平太原,亦先平蜀,為試於弱之徵,謬矣。

   八年謂魏王

  八年〔一〕,闕文謂魏王曰:「昔曹〔二〕恃齊而輕晉,齊伐釐、莒〔三〕而晉人亡曹〔四〕。繒恃齊以悍越〔五〕,齊和子〔六〕亂而越人亡繒〔七〕。鄭恃魏以輕韓,伐〔八〕榆關〔九〕而韓氏亡鄭。原恃秦、翟以輕晉,秦、翟年穀大凶而晉人亡原〔一○〕。中山恃齊、魏以輕趙,齊、魏伐楚而趙亡中山〔一一〕。此五國所以亡者,皆其〔一二〕所恃也。非獨此五國為然而已也,天下之亡國皆然矣。夫國之所以不可恃者多,其變不可勝數也。或以政教不脩,上下不輯,而不可恃者;或有諸侯鄰國之虞,而不可恃者;或以年穀不登,〔一三〕積竭盡,而不可恃者;或化〔一四〕於利,比〔一五〕於患。臣以此知國之不可必恃也。今王恃楚之強,而信春申君之言,以是質〔一六〕秦,而久〔一七〕不可知。即春申君有變,是王獨受秦患也。即〔一八〕王有萬乘之國,而以一人之心為命也。臣以此為不完,願王之熟計之也。」

〔一〕 鮑本「八」上補「十」字。○ 此八年,春申未到。正曰:追稱之辭。

〔二〕 鮑本曹,今定陶。

〔三〕 鮑本釐,疑扶風漦。正曰:此不相涉。齊策,「昔者萊、莒好謀,陳、蔡好詐,莒恃越而滅,蔡恃晉而亡」。此「釐」字即「萊」。左傳,「公會鄭伯於郲」,杜註,「釐城」。劉向引「來牟」作「釐牟」。古字通。

〔四〕 鮑本史,曹伯陽十五年背晉,宋滅之。哀公八年。正曰:即僖二十八年晉侯伐曹,分曹、衛田事。凡言亡,非必國滅也。

〔五〕 鮑本「以悍」作「而輕」。○ 繒,禹後,屬東海。補曰:姚本「恃齊以捍越」。春秋「鄫」,穀梁作「繒」。杜註,「今琅邪鄫縣」。

〔六〕 鮑本太公田和。正曰:恐非。

〔七〕 鮑本哀六年,莒人滅鄫,與此異。補曰:左氏,「莒人滅鄫,鄫恃賂也」。註,「鄫有貢賦之賂在魯,恃之而慢莒」。此或訛為「齊」。

〔八〕 鮑本「伐」上補「魏」字。○ 補曰:此宜有「魏」字。 札記今本「伐」上有「魏」字,乃誤涉鮑也。丕烈案:此因即說本國事,故不更云「魏」,取便文也,補者非是。

〔九〕 鮑本九域圖,在平州界。正曰:大事記,安王三年,楚歸鄭榆關。十一年,魏、韓、趙敗楚師于大梁榆關。正義云,榆關在鄭之南,大梁西。

〔一○〕鮑本僖二十五年,原降,使趙衰處原。

〔一一〕鮑本補曰:周策,宮他謂周君曰云云,略同。 齊、魏伐楚而趙亡中山,此襄王十八年秦、韓、魏、齊共敗楚將唐昧事。大事記謂史稱趙與燕、齊滅中山,齊非中山與國者,亦未然,說見燕、趙等策。

〔一二〕鮑本「其」作「有」。○ 札記今本「其」作「有」,乃誤涉鮑也。丕烈案:其者,其五國也。鮑改誤甚。

〔一三〕鮑本「」作「畜」。○ 補曰:一本「畜」作「」,此書多作「」。

〔一四〕鮑本化,猶移。

〔一五〕鮑本比,猶近。

〔一六〕鮑本「質」作「賓」。○ 補曰:未詳。

〔一七〕鮑本久,猶後。

〔一八〕鮑本即,猶是。

   魏王問張旄

  魏王問張旄曰:「吾欲與秦攻韓,何如?」張旄對曰:「韓且坐而胥〔一〕亡乎?且割而從天下乎?」王曰:「韓且割而從天下。」張旄曰:「韓怨魏乎?怨秦乎?」王曰:「怨魏。」張旄曰:「韓強秦乎?強魏乎〔二〕?」王曰:「強秦。」張旄曰:「韓且割而從其所強,與所不怨乎?且割而從其所不強,與其所怨乎?」王曰:「韓將割而從其所強,與其所不怨。」張旄曰:「攻韓之事,王自知矣。〔三〕」

〔一〕 鮑本「胥」作「咠」。○ 「咠」,「胥」同,待也。補曰:一本「咠」作「●」。

〔二〕 鮑本問以何國為強。

〔三〕 鮑本補曰:此恐與信陵所諫同一事。

   客謂司馬食其

  客謂司馬食其〔一〕曰:「慮久〔二〕以天下為可一者,是不知天下者也。欲獨以魏支秦者,是又不知魏者也。謂茲公〔三〕不知此兩者,又不知茲公者也。然而茲公為從,其說何也?從則茲公重,不從則茲公輕,茲公之處重也,不〔四〕實為期〔五〕。子何不疾及三國方堅也,自賣於秦〔六〕,秦必受子。不然,橫者將圖子以合於秦,是取子之資〔七〕,而以資子之讎也〔八〕。」

〔一〕 鮑本魏人,音異基。補曰:索隱云,酈、審、趙三人,並以六國時魏有司馬食其,慕其名也。

〔二〕 姚本劉無「久」字。 鮑本慮久,熟慮也。

〔三〕 鮑本指合從之人。補曰:「茲公」未詳。史,夏侯嬰食茲氏,注,太原縣名。春秋昭五年注「莒邑」者,又地不相涉。

〔四〕 姚本一本添「以」字。

〔五〕 鮑本言期約不實。

〔六〕 鮑本謂陰倍從,以收秦利。

〔七〕 鮑本資,謂從。食其所資者,從也。

〔八〕 鮑本謂橫人將以食其之從惡之於秦。讎,秦也。正曰:時與人不可考。

   魏秦伐楚

  魏、秦〔一〕伐楚〔二〕,魏王不欲。樓緩謂魏王曰:「王不與秦攻楚,楚且與秦攻王。王不如令秦、楚戰,王交制之〔三〕也〔四〕。」

〔一〕 姚本劉作「秦、魏」。

〔二〕 鮑本秦昭六年與韓、魏共攻楚,此十八年。

〔三〕 鮑本緩時為秦計耳,故明年相秦。

〔四〕 鮑本無「也」字。○

   穰侯攻大梁

  穰侯攻大梁〔一〕,乘北郢〔二〕,魏王且從〔三〕。謂穰侯曰:「君攻楚得宛、穰以廣陶,攻齊得剛、博〔四〕以廣陶,得許〔五〕、鄢陵以廣陶,秦王〔六〕不問者,何也?以大梁之未亡也。今日大梁亡,許、鄢陵必議〔七〕,議則君必窮。為君計者,勿攻便。」〔八〕

〔一〕 鮑本秦昭二十四年,攻魏至大梁,此十三年。

〔二〕 鮑本「北郢」作「郢北」。○ 郢,楚別邑,其北近魏。正曰:北郢乃楚之宜城,即郡也。史魏冉傳,「入北宅,遂圍大梁」。此訛為「乘北郢」也。又策作「入北地」,亦字訛。

〔三〕 鮑本從,順服也。

〔四〕 鮑本並屬泰山。補曰:正義引括地志云,故剛城在兗州龔丘縣界。愚謂,剛博當即是剛壽。正義云,壽,鄆州縣。

〔五〕 鮑本補曰:「得許」上當有「攻魏」字,缺脫。

〔六〕 鮑本昭。

〔七〕 鮑本議其不當得。

〔八〕 鮑本補曰:魏昭王十三年秦兵至大梁,即取魏安城之役。安釐王二年,秦魏冉伐魏,走芒卯,入北宅,遂圍大梁,魏割溫以和。二役皆冉相時,而敗芒卯則冉將以伐。此策當在其時。大事記載須賈說穰侯云云,「攻而不拔,秦兵必罷,陶邑必亡,前功必棄矣」,下註此章,謂與須賈同一術,亦以為此年事矣。然秦攻取剛壽,在秦昭三十六、七年,後此數年。而策已云得剛壽,而又不可曉也。當考。 宛、穰廣陶,說見趙策。 許、鄢陵,魏地,見前。秦得其地,不知何時。

   白珪謂新城君

  白珪〔一〕謂新城君曰:「夜行者能無〔二〕為姦,不能禁狗使無吠己也。故臣能無議君於王〔三〕,不能禁人議臣〔四〕於君也。」〔五〕

〔一〕 姚本劉作「圭」。 鮑本魏人,孟子稱之。趙岐以為周人,非也。蓋至是三、四十年矣。正曰:秦昭王初年,魏冉已用事,則羋戎之貴已久。十二年而當魏昭元年,則其初年猶與魏襄相及,正孟子時也。趙岐以為周人,何以知其非也?但戰國人姓名多偶同者。鮑以在魏策中而即為魏人,謬矣。又按燕策,白珪逃於秦,則嘗仕秦。新序孟嘗君問白珪,恐亦此時。史白珪傳首云,當魏文侯時,李克務盡地力,而白珪樂觀時變。後復引圭之言曰,「吾治生產,如孫、吳用兵,商鞅行法」,則其人在鞅後。首句特與李克對論,非言其世也。以「二十取一」語,孟子正欲以其貨殖之術施之國家者也。又新序記白珪戰,亡六城,為魏取中山,白珪顯於中山,中山人惡之於魏文侯,投以夜光之壁。則文侯時又一白珪歟?或因史所書而訛舛歟?

〔二〕 姚本劉作「不」。

〔三〕 鮑本戎貴於秦。王,宜為秦王。今珪說之,豈非珪使魏,戎來魏。

〔四〕 鮑本無「臣」字。○

〔五〕 鮑本秦策段產語同。正曰:段產,策本在韓,鮑以史註新城君為羋戎,故曲為之說,未知即是此人否?

   秦攻韓之管

  秦攻韓之管〔一〕,魏王發兵救之。昭忌曰:「夫秦強國也,而韓、魏壤梁〔二〕,不出攻則已,若出攻,非於韓也必〔三〕魏也。今幸而〔四〕於韓,此魏之福也。王若救之,夫解攻者,必韓之管也;致攻者,必魏之梁也。」魏王不聽,曰:「若不因〔五〕救韓,韓怨魏,西合於秦,秦、韓為一,則魏危。」遂救之。

〔一〕 鮑本後志河南管城註,在京縣東北。補曰:鄭州管城縣。

〔二〕 姚本劉作「秦」。 鮑本「梁」作「秦」。○ 言地與秦接。

〔三〕 鮑本「必」下有「於」字。○

〔四〕 姚本曾添「歸」字。

〔五〕 姚本劉無「因」字。

  秦果釋管而攻魏。魏王大恐,謂昭忌曰:「不用子之計而禍至,為之奈何?」昭忌乃為之見秦王〔一〕曰:「臣聞明主之聽也,不以挾私為政〔二〕,是參行〔三〕也。願大王無攻魏,聽臣也。」秦王曰:「何也?」昭忌曰:「山東之從,時合時離,何也哉〔四〕?」秦王曰:「不識也。」曰:「天下之合也〔五〕,以王之不必〔六〕也;其離也,以王之必也〔七〕。今攻韓之管,國危矣,未卒而移兵於梁,合天下之從,無精〔八〕於此者矣。以為秦之求索,必不可支也。故為王計者,不如齊〔九〕趙。秦已制趙,則燕不敢不事秦,荊、齊〔一○〕不能獨從。天下爭敵於秦,則弱矣〔一一〕。」秦王乃止。〔一二〕

〔一〕 鮑本昭。正曰:時不可考。

〔二〕 鮑本與「正」同。

〔三〕 鮑本以諸國參考而行,言參彼己也。

〔四〕 鮑本無「哉」字。○

〔五〕 鮑本無「也」字。○ 補曰:一本此下有「也」字。

〔六〕 鮑本猶言不可測也,方攻韓又攻魏是也。

〔七〕 鮑本伐一不移伐,則諸國知免,不急於從也。

〔八〕 鮑本精,猶明。

〔九〕 鮑本「齊」作「制」。○ 補曰:疑字誤,或上有缺文。

〔一○〕鮑本「齊」作「濟」。○ 荊,楚;濟,齊。正曰:一本「荊、齊」,是。未有稱「齊」為「濟」者,字多傍水。

〔一一〕鮑本言諸國合而競與秦敵,則秦弱。

〔一二〕鮑本彪謂:鄰國有兵,救之,卹鄰之義,昭王言是也。秦伐韓而魏救之,挑秦之禍,昭忌之言亦是也。要之,從約堅則宜救,猶救同室之鬥也。無從約而救之,則是鄉鄰有鬥,被髮纓冠而往,是豈不可已乎?

   秦趙構難而戰

  秦、趙構難而戰〔一〕。謂魏王曰:「不如齊〔二〕、趙而構之秦〔三〕。王不構趙,趙不以毀構矣〔四〕;而構之秦,趙必復鬥,〔五〕必重魏;是并制秦、趙之事也。王欲〔六〕焉而收齊、趙攻荊,欲焉而收荊、趙攻齊,欲王之東長〔七〕之待〔八〕之也〔九〕。」

〔一〕 鮑本長平之役。此十七年。正曰:秦、趙之戰多矣,此策時不可考。

〔二〕 鮑本「齊」作「收」。○ 正曰:「齊」上有脫字,下文言齊可推。

〔三〕 鮑本構者,合其戰也。收趙而助之,趙必與秦合戰。

〔四〕 鮑本毀,折也。言不收趙,趙不能以毀折之兵獨與秦合戰。

〔五〕 鮑本「鬥」下復有「鬥」字。○

〔六〕 鮑本欲,意或欲也。

〔七〕 鮑本荊、齊在魏東,不樂屬秦,而欲魏為之長。

〔八〕 姚本曾作「侍」。 鮑本「待」上有「也」字。○

〔九〕 鮑本待魏之東。正曰:荊、齊、趙皆在魏東。長之,為之長也。待之,待其事也。欲王者,此士願之之辭,與上「王欲焉」不同也。

   長平之役

  長平之役,平都君〔一〕說魏王曰:「王胡不為從?」魏王曰:「秦許吾以垣雍〔二〕。」平都君曰:「臣以垣雍為空割也。」魏王曰:「何謂也?」平都君曰:「秦、趙久相持於長平之下而無〔三〕決。天下合於秦,則無趙;合於趙,則無秦。秦恐王之變也,故以垣雍餌王也。秦戰勝趙,王敢責垣雍之割乎?王曰『不敢』。秦戰不勝趙,王能令韓出垣雍之割乎〔四〕?王曰『不能』。臣故曰,垣雍空割也。」魏王曰:「善。」

〔一〕 鮑本田單。正曰:注非,說見趙策。

〔二〕 鮑本韓所得魏地。補曰:垣雍見前。

〔三〕 姚本一本添「大」字。

〔四〕 鮑本韓不畏秦故。

   樓梧約秦魏

  樓梧約秦、魏〔一〕,將令秦王〔二〕遇於境。謂魏王曰〔三〕:「遇而無相〔四〕,秦必置相。不聽之〔五〕,則交惡於秦;聽之,則後王之臣,將皆務事諸侯之能令於王之上者〔六〕。且遇於秦而相秦者〔七〕,是無齊也〔八〕,秦必輕王之強矣〔九〕。有齊者,〔一○〕不〔一一〕若相之,齊必喜,是以有雍者〔一二〕與秦遇,秦必重王矣。」〔一三〕

〔一〕 姚本一作「郚」。 鮑本補曰:前有樓牾約秦、魏,即此人此時事也。

〔二〕 鮑本昭。正曰:無據。「將令」之「令」,平聲。

〔三〕 鮑本或謂非梧。正曰:未見非梧。

〔四〕 鮑本無相魏者。

〔五〕 姚本一本無「之」字。

〔六〕 鮑本「王」下無「之」字。○ 言處魏上,而能使之從令若秦者。補曰:一本「王之上者」。

〔七〕 鮑本相,秦所置。

〔八〕 鮑本獨言齊者,時君王后賢,與齊敵也。正曰:註謬甚。

〔九〕 鮑本無齊助故。

〔一○〕鮑本群臣能得齊事者。

〔一一〕鮑本「不」上有「王」字。○「雍」作「齊」。○ 札記今本「雍」作「齊」。

〔一三〕鮑本補曰:此時必魏合於齊。

   芮宋欲絕秦趙之交

  芮宋〔一〕欲絕秦、趙之交,故令魏氏收秦太后〔二〕之養地秦王〔三〕於秦〔四〕。芮宋謂秦王曰:「魏委〔五〕國於王,而王不受,故委國於趙也。李郝〔六〕謂臣曰:『子言無秦,而養秦太后以地,是欺我也,故敝邑收之。』」秦王怒,遂絕趙也〔七〕。

〔一〕 鮑本魏人。

〔二〕 鮑本宣太后。

〔三〕 鮑本昭。

〔四〕 鮑本「於秦」二字作「怒」。○ 補曰:姚本「收秦太后之養地秦王於秦,芮宋」云云,與此文有誤,當云「收秦太后之養地於秦,芮宋謂」云云。 札記今本「於秦」二字作「怒」。

〔五〕 鮑本委,與之。

〔六〕 鮑本趙人。

〔七〕 鮑本無「也」字。○

   為魏謂楚王〔校一〕

    〔校一〕此篇姚本與《芮宋欲絕秦趙之交》連篇,鮑本另列一篇。據文義,從鮑本。

  為魏謂楚王〔一〕曰:「索攻魏於秦〔二〕,秦必不聽王矣,是智困於秦,而交疏於魏也。楚、魏有怨,則秦重矣。故王不如順天下〔三〕,遂伐齊,與魏便地〔四〕,兵不傷,交不變,所欲必得矣。」

〔一〕 鮑本頃襄。正曰:無考。

〔二〕 鮑本楚以攻魏索於秦。

〔三〕 鮑本天下不欲秦伐魏。

〔四〕 鮑本言以所得齊地與魏,易兩便也。

   管鼻之令翟強與秦事

  管鼻之〔一〕令翟強與秦事〔二〕,謂〔三〕魏王曰:「鼻之與強,猶晉人之與楚人也。晉人見楚人之急,帶劍而緩之;楚人惡其緩而急之。令〔四〕鼻之入秦之傳舍〔五〕,舍不足以舍之〔六〕。強之入,無蔽於秦者〔七〕。強,王貴臣也,而秦若此其甚,安可?」〔八〕

〔一〕 鮑本魏人。正曰:註作「鼻之」名,謬。下兩「之」字亦語助。管鼻恐即樓鼻,說見前。

〔二〕 鮑本鼻之不欲,故推之於強。

〔三〕 鮑本鼻之謂之。

〔四〕 鮑本「令」作「今」。○

〔五〕 鮑本酈食其傳註,「止息傳置之舍」。

〔六〕 鮑本侍衛之盛,舍不能容。

〔七〕 鮑本「蔽」作「蘇」。○ 言秦輕之,無與為樵蘇者。正曰:一本「蘇」作「蔽」,是。言無人從之。札記丕烈案:史記刺客傳「跪而蔽席」,索隱曰,「蔽,匹結反,猶拂也」。此字與彼同。

〔八〕 鮑本秦待己已厚,可以不與秦事。秦輕強矣,欲其重之,必令與秦事乃可。正曰:翟強欲合齊、秦外楚,以輕樓鼻;樓鼻欲合秦、楚外齊,以輕翟強。鼻、強不合,而謂鼻令強與秦事者,鼻容強為之。秦入鼻言,故輕強。此士蓋為強言,以激魏王者也。此當在襄王時。

   成陽君欲以韓魏聽秦

  成陽君〔一〕欲以韓、魏聽秦,魏王弗利。白圭謂魏王曰:「王不如陰侯〔二〕人說成陽君曰:『君入秦,秦必留君,而以多割於韓矣。韓不聽,秦必留君,而伐韓矣。故君不如安〔三〕行求質〔四〕於秦。』成陽君必不入秦,秦、韓不敢〔五〕合,則王重矣。」

〔一〕 鮑本秦昭十七年入朝者,於此知為韓人不疑。

〔二〕 姚本一作「使」。 鮑本「圭」作「珪」,「侯」作「使」。○

〔三〕 鮑本安,猶徐。

〔四〕 鮑本質,事。有不留之驗,乃可入。正曰:「質子」之「質」。

〔五〕 鮑本衍「敢」字。

   秦拔寧邑

  秦拔寧邑〔一〕,魏王令之〔二〕謂秦王〔三〕曰:「王歸寧邑,吾謂先天下構〔四〕。」魏〔五〕魏王〔六〕曰:「王無聽〔七〕。魏王見天下之不足恃也,故欲先構。夫亡寧者,宜割二寧以求構;夫得寧者,安能歸寧乎?」

〔一〕 鮑本此二十年。正曰:秦昭王四十一年,魏冉已免相。此十一年。餘說見趙策。

〔二〕 鮑本「之」作「人」。○

〔三〕 鮑本昭。

〔四〕 鮑本「構」作「搆」,又改作「講」。○ 下同。謂與秦講。

〔五〕 鮑本衍「魏」字。補曰:衍。

〔六〕 鮑本「王」作「冉」。○ 札記丕烈案:「冉」字當是。

〔七〕 鮑本無聽其講。

   秦罷邯鄲

  秦罷邯鄲,攻魏,取寧邑〔一〕。吳慶〔二〕恐魏王之構〔三〕於秦也,謂魏王曰:「秦之〔四〕攻王也,王知其故乎?天下皆曰王近也〔五〕。王不近秦,秦之所去〔六〕。皆曰王弱也〔七〕。王不弱二周〔八〕,秦人去邯鄲,過二周而攻王者,以王為易制也。王亦知弱之召攻乎〔九〕?」

〔一〕 鮑本正曰:邯鄲,趙都。凡攻趙皆言邯鄲。此策罷邯鄲,必非赧王五十八年解邯鄲圍時事。且秦紀書拔寧、新中。次年,赧王五十九年。年表,韓、魏、楚救趙新中,而秦兵罷,不聞卒拔也。是歲赧王入秦,而此云過二周攻王,是二周無恙時也,決為在前無疑。寧、新中,非寧邑,詳見趙策。

〔二〕 鮑本吳人。正曰:無考。

〔三〕 鮑本「構」作「搆」,又改作「講」。○ 原從從冓。

〔四〕 姚本曾無「之」字。

〔五〕 鮑本近,親也。天下以魏為親秦,故外之,秦因攻之。

〔六〕 鮑本去,猶遠。正曰:王非親秦,乃秦之所欲攻去者。

〔七〕 鮑本無秦之助。

〔八〕 鮑本言實不弱,視二周猶強也。

〔九〕 鮑本若講於秦,復示弱也。

   魏王欲攻邯鄲

  魏王欲攻邯鄲,季梁〔一〕聞之,中道而反,衣焦不申,頭塵不去〔二〕,往見王曰:「今者〔三〕臣來,見人於大行〔四〕,方北面而持其駕,告臣曰:『我欲之楚。』臣曰:『君之楚,將奚為北面?』曰:『吾馬良。』臣曰:『馬雖良,此非楚之路也。』曰:『吾用〔五〕多。』臣曰:『用雖多,此非楚之路也。』曰:『吾御者善。』『此數者愈善,而離楚愈遠耳。』今王動欲成霸王,舉欲信於天下。恃王國之大,兵之精銳,而攻邯鄲,以廣地尊名,王之動愈數,而離王愈遠耳。猶至楚而北行也。」

〔一〕 鮑本魏人,非莊子所稱。正曰:不可考,亦不知何時。

〔二〕 鮑本此於行路,犯風日,故焦;焦故不申。需潤乃申耳。皆以欲見之速,故不暇。補曰:焦,卷也。申,舒也。文選「申」作「信」,「去」作「浴」。 札記丕烈案:此詠懷詩注也。

〔三〕 札記今本「者」誤「之」。

〔四〕 鮑本補曰:行,道也。

〔五〕 姚本用,資也。 鮑本用,所資也。

   周肖謂宮他

  周肖〔一〕謂宮他曰:「子為肖謂齊王〔二〕曰,肖願為外臣。令齊資我於魏。」宮他曰:「不可,是示齊輕也〔三〕。夫齊不以無魏者以害有魏者〔四〕,故公不如示有魏。公曰〔五〕:『王〔六〕之所求於魏者,臣請以魏聽。』齊必資公矣,是公有齊,以齊有魏也〔七〕。」

〔一〕 鮑本疑即霄。正曰:孟子註,魏人。若以為此人,則非安釐之世矣。

〔二〕 鮑本王庭。正曰:無據,事必在前。

〔三〕 鮑本肖,魏臣,而假重於外,是示齊以無魏之重。

〔四〕 鮑本所不重,為無肖是也。正曰:齊必不以無魏重者而害有魏重者,不可示以無魏重也。

〔五〕 鮑本令肖以此說齊。

〔六〕 鮑本齊。

〔七〕 鮑本因齊之資以得魏重。「肖」,當作「霄」。

   周最善齊

  周最〔一〕善齊,翟強善楚。二子者,欲傷張儀於魏。張子聞之,因使其人〔二〕為見者嗇夫〔三〕聞〔四〕見者,因無敢傷張子。〔五〕

〔一〕 鮑本「●」作「最」。○ 札記今本「●」作「最」。丕烈案:「●」字是,見前。

〔二〕 鮑本儀之人。

〔三〕 鮑本見者,最與強見王也。正曰:見,賢遍反。見者,謂引見傳命之臣。儀使其臣為見者之嗇夫,以間伺之。補曰:嗇夫,書註,「主幣之官」。秦制,鄉有嗇夫,職獄訟,收賦稅。漢有虎圈嗇夫。所職不同,皆小臣之名。

〔四〕 鮑本「聞」作「間」。○ 間以候伺之。

〔五〕 鮑本此九年,儀再相魏時。正曰:無考。

   周最入齊

  周最入齊〔一〕,秦王〔二〕怒,令姚賈讓魏王〔三〕。魏王為之〔四〕謂秦王曰:「魏之所以為王通天下者,以周最也。今周最遁寡人入齊,齊無通〔五〕於天下矣〔六〕。敝邑之事王,亦無齊累矣〔七〕。大國欲急兵〔八〕,則趣趙而已。」〔九〕

〔一〕 鮑本魏不善之。正曰:周策,為最謂魏王曰,「王不去周最,合與收齊」;又謂最曰,「魏貴合秦伐齊,而公修虛信」云云,「不如謂王曰,請入齊」。此語在田文相魏昭王時,是最先見逐於齊,今復自魏入齊。詳周策所載,必最後欲之齊,而魏聽之,非不善之故也。

〔二〕 鮑本武。正曰:昭。

〔三〕 鮑本最蓋秦所置以相魏者。正曰:此因下文「為王通天下」一語生說,無據。

〔四〕 鮑本為最。蓋秦亦怒最之去魏。正曰:是時齊、秦交惡,而秦欲合魏。最自齊走魏,人言其不忍背齊,而今復之齊,必復為齊所厚者。魏雖欲合秦,而猶牽於收齊之說。其入齊,蓋魏聽之,故為之言於秦,其辭亦婉。

〔五〕 姚本一本添「端」字。

〔六〕 鮑本齊、秦為敵,魏既以最通天下於秦,則外齊矣。今最入齊,天下不知,以謂魏使之齊,敗齊事,因不通齊矣。正曰:齊、秦為敵,齊逐最而魏收之,天下信魏之不與齊,故曰為王通天下。今最遁入齊,則天下知魏絕最,而齊收之,齊何以通於天下乎?

〔七〕 鮑本齊納魏所不善,則可以絕之。正曰:最遁魏入齊,而齊收之,則齊、魏之絕明矣。秦可以不疑魏之與齊也。

〔八〕 鮑本伐齊。

〔九〕 鮑本促使應秦也。魏不善最,而言為最,所以自為也。按此姚賈與始皇所問之人,相去八十餘年。高誘欲以為陳賈,若此人者可也。蓋陳,舜後,得為姚姓。而孟子與秦武、魏哀時猶相及,獨以最,韓非相毀之人,為此人,則年時相絕太遠矣,可乎哉?補曰:趣趙,說見周策。正曰:姚賈,說見秦策。

   秦魏為與國

  秦、魏為與國〔一〕。齊、楚約而欲攻魏,魏使人求救於秦,冠蓋相望,秦救不出。

〔一〕 姚本相與同禍福之國也。

  魏人有唐且〔一〕者,年九十餘,謂魏王曰:「老臣請出西說秦,令兵先臣出可乎?」魏王曰:「敬諾。」遂約車而遣之。唐且見秦王〔二〕,秦王曰:「丈人芒然乃遠至此,甚苦矣。魏來求救數矣,寡人知魏之急矣。」唐且對曰:「大王已知魏之急而救不至者,是大王籌筴之臣無任矣〔三〕。且夫魏一萬乘之國,稱東藩,受冠帶,祠春秋者,以為秦之強足以為與也。今齊、楚之兵已在魏郊矣,大王之救不至,魏急則且割地而約齊、楚,王雖欲救之,豈有及哉?是亡一萬乘之魏,而強二敵之齊、楚〔四〕也。竊以為大王籌筴之臣無任矣。」

〔一〕 鮑本「且」作「雎」。○ 下同。補曰:新序同。史作「雎」。 札記丕烈案:「且」、「雎」字同。

〔二〕 鮑本昭。

〔三〕 姚本任,能也。 鮑本不堪其事。

〔四〕 札記今本「楚」誤「強」。

  秦王喟然愁悟,遽〔一〕發兵,日夜赴魏。齊、楚聞之,乃引兵而去。魏氏復全,唐且之說也。〔二〕

〔一〕 姚本一作「遂」。

〔二〕 鮑本記十年有。

   信陵君殺晉鄙

  信陵君殺晉鄙,救邯鄲,破秦人,存趙國,趙王〔一〕自郊迎。唐且〔二〕謂信陵君曰:「臣聞之曰,事有不可知者,有不可不知者;有不可忘者,有不可不忘者。」信陵君曰:「何謂也?」對曰:「人之憎我也,不可不知也;吾憎人也,不可得而知也〔三〕。人之有德於我也,不可忘也;吾有德於人也,不可不忘也〔四〕。今君殺晉鄙,救邯鄲,破秦人,存趙國,此大德也。今趙王自郊迎,卒〔五〕然見趙王,臣願君之忘之也。」信陵君曰:「無忌謹受教。」〔六〕

〔一〕 鮑本孝成。

〔二〕 鮑本「且」作「雎」。○ 正曰:史不云唐且,恐有訛舛。說又見後章。

〔三〕 鮑本人不能知。

〔四〕 鮑本補曰:史云,「物有不可忘,或有不可不忘。夫人有德於公子,不可忘也;公子有德於人,願公子忘之也」。語尤簡潔。

〔五〕 鮑本「卒」,「猝」同。

〔六〕 鮑本彪謂:唐雎比十一年求救,年已九十餘,至是又十年,其陳誼益高,所謂耄期稱道不亂者歟?賢矣!

   魏攻管而不下

  魏攻管〔一〕而不下。安陵〔二〕人縮高,其子為管守〔三〕。信陵君使人謂安陵君曰:「君〔四〕其遣縮高,吾將仕之以五大夫,使為持節尉〔五〕。」安陵君曰:「安陵,小國也,不能必使其民。使者自往,請使道使〔六〕者〔七〕至縞〔八〕高之所,復信陵君之命〔九〕。」縮高曰:「君之幸高也,將使高攻管也。夫以〔一○〕父攻子守,人大笑也〔一一〕。是臣而下,是倍主〔一二〕也。父教子倍,亦非君之所喜也。敢再拜辭。」

〔一〕 鮑本補曰:管見前策。

〔二〕 鮑本魏記註,召陵有安陵。

〔三〕 鮑本補曰:秦攻韓管而得之。縮高之子為秦守者也。通鑑綱目,縮高之子仕於秦。

〔四〕 姚本一本無「君」字。

〔五〕 鮑本尉之持節者。

〔六〕 姚本一本添「吏」字。

〔七〕 鮑本使人道之。

〔八〕 鮑本「縞」作「縮」。○ 札記今本「縞」作「縮」。丕烈案:「縮」字是也。古今人表中上有「縮高」。

〔九〕 鮑本復,猶重也。信陵君言之矣,今申之。

〔一○〕姚本一本無「以」字。

〔一一〕鮑本守人,其子之人。正曰:「守」字句。補曰:一本標一作「人之所大笑」。

〔一二〕鮑本「是」作「見」,「倍」作「背」,「主」作「王」。○ 王,魏王。正曰:秦王。

  使者以報信陵君,信陵君大怒,遣大使之安陵曰:「安陵之地,亦猶魏也〔一〕。今吾攻管而不下,則秦兵及我〔二〕,社稷必危矣。願君之生束縮高而致之。若君弗致也〔三〕,無忌將發十萬之師,以造〔四〕安陵之城。」安陵君曰:「吾先君成侯〔五〕,受詔襄王〔六〕以守此地也,手受大府之憲〔七〕。憲之上篇曰:『子弒父,臣弒君,有常〔八〕不赦。國雖大赦,降城亡子〔九〕不得與焉。』今縮高謹解〔一○〕大位,以全父子之義,而君曰『必生致之』,是使我負襄王詔〔一一〕而廢大府之憲也,雖死終不敢行。」

〔一〕 鮑本正曰:說見下。

〔二〕 鮑本管在秦東,可以捍魏。正曰:不得秦地,必受秦攻。

〔三〕 鮑本無「也」字。○

〔四〕 鮑本「造」作「告」。○

〔五〕 鮑本趙主也。安陵屬召陵,召陵屬魏。而此謂成侯為先君,蓋先時兩屬趙、魏,故上曰「猶魏」。

〔六〕 鮑本趙襄子。補曰:大事記引作「襄主」。見上。

〔七〕 鮑本大府,謂魏受詔襄子而受魏之憲,則此兩屬明矣。憲,法令也。正曰:大府之憲,即受詔於襄子者。上篇,猶言第一篇也。

〔八〕 鮑本「常」下補「刑」字。○ 正曰:有常,即常刑也。

〔九〕 鮑本以城降人,及亡人之子。正曰:亡人。

〔一○〕鮑本「解」作「雖辭」二字。○ 補曰:一本無「謹」字。姚本「謹解」。則「雖」乃「謹」之訛。

〔一一〕鮑本「詔」上有「之」字。○

  縮高聞之曰:「信陵君為人,悍而自用也。此辭反,必為國禍。吾已全己,無〔一〕為〔二〕人臣之義矣〔三〕,豈可使吾君有魏患也。」乃之使者之舍,刎頸而死。

〔一〕 姚本一本作「己之」。

〔二〕 鮑本「為」作「違」。○

〔三〕 鮑本正曰:無違人臣者,不事二君之義。

  信陵君聞縮高死,素〔一〕服縞素辟舍,使使者謝安陵君曰:「無忌,小人也,困〔二〕於思慮,失言於君,敢再拜釋罪〔三〕。」

〔一〕 鮑本衍「素」字。補曰:字衍。

〔二〕 鮑本困,猶不通。

〔三〕 鮑本拜,所以謝也。以安陵釋其罪,故謝。彪謂:縮高之義直,而善處死。夫以信陵之愎而好遂,高不死,必加兵安陵,城破之日,固不免死,而以此死易一國之命,可不謂仁乎?正曰:信陵君賢而服義,使其再聞安陵之辭,亦將翻然而悔矣。師不以直,逞欲殘民,決不為也。縮高不忍須臾之死,而成其過,惜哉!補曰,按上章無忌書,謂王之使者譖安陵於秦,而此策云云,未詳。「管守」、「子守」之「守」,「使者」、「大使」之「使」,皆去聲。

   魏王與龍陽君共船而釣

  魏王與龍陽君〔一〕共船而釣,龍陽君得十餘魚而涕下。王曰:「有所不安乎?如是,何不相告也?」對曰:「臣無敢不安也。」王曰:「然則何為涕出?」曰:「臣為王之所得魚也〔二〕。」王曰:「何謂也?」對曰:「臣之始得魚也,臣甚喜,後得又益大,今臣直欲棄臣前之所得矣。今以臣凶惡〔三〕,而得為王拂枕席。今臣爵至人君,走人於庭〔四〕,辟人於途〔五〕。四海之內〔六〕,美人亦甚多矣,聞臣之得幸於王也,必褰〔七〕裳而趨王〔八〕。臣亦猶曩臣之前所得魚也,臣亦將棄矣,臣安能無涕出乎?」魏王曰:「誤!〔九〕有是心也,何不相告也?」於是布令於四境之內曰:「有敢言美人者族〔一○〕。」

〔一〕 鮑本魏之幸臣。正曰:幸姬也。策言美人,又云拂枕席,此非楚安陵君、鄢陵君、壽陵君、趙建信君之比。長孫佐輔于武陵等詩用「前魚」字,皆以宮人言之。

〔二〕 鮑本「王」作「臣」。○ 正曰:以己之得魚,推言王。

〔三〕 鮑本「臣」下有「之」字。○ 補曰:一本「今以臣凶惡」。按孟子「惡人」註,謂醜貌人。此疑衍「凶」字,或「之」字訛。

〔四〕 鮑本在庭則人為之趨走。

〔五〕 鮑本「辟」作「避」。○ 在途則行者避。補曰:「避」,一本作「辟」,宜音闢。

〔六〕 姚本一本添「其」字。

〔七〕 鮑本褰,揭也。

〔八〕 鮑本「王」上有「大」字。○

〔九〕 鮑本以不告為誤。正曰:誤,猶言誤矣,當句。然恐是「譆」字訛。

〔一○〕鮑本死及其族。

  由是觀之,近習之人,其摯〔一〕諂也固矣,其自纂繁〔二〕也完矣〔三〕。今由千里之外,欲進美人,所效者庸必得幸乎?假之得幸,庸必為我用乎〔四〕?而近習之人相與怨,我見有禍,未見有福;見有怨,未見有德,非用知之術也。〔五〕

〔一〕 鮑本摯,猶進。正曰:摯,說文,握持也。又字同「摯」、「質」,義亦可同。

〔二〕 鮑本「纂」作「羃」,「繁」作「繫」。○ 補曰:恐當作「繫」。 札記今本「纂」作「羃」,「繁」作「繫」,乃誤涉鮑也。

〔三〕 姚本謂帽覆也。 鮑本羃,覆也。言自芘自結於王。正曰:高註「帽覆」,似亦作「羃」義。按,纂,組類,固結之義。

〔四〕 鮑本我,謂欲進之人。正曰:為我用,猶言如我寵,上句言未必得幸,此句言假使得幸,未必如我也。

〔五〕 鮑本正曰:此策不知何王,未可以安釐、哀、襄之世,遂附之也。

   秦攻魏急

  秦攻魏急〔一〕。或謂魏王曰〔二〕:「棄之不如用之之易也,〔三〕死〔四〕之不如棄之之易也。能棄之弗能用之〔五〕,能死之弗能棄之〔六〕,此人之大過也〔七〕。今王亡地數百里,亡城數十,而國患不解,是王棄之,非用之也。今秦之強也,天下無敵,而魏之弱也甚,而王以是質〔八〕秦,王又能死而弗能棄之〔九〕,此重過也。今王能用臣之計,虧地不足以傷國,卑體不足以苦身,解患而怨〔一○〕報。

〔一〕 鮑本始皇五年攻魏,取二十城。此元年。正曰:說見後。

〔二〕 鮑本補曰:孔叢子云,「秦急攻魏,魏王恐。或謂子順曰,『如之何』?答曰,『吾私其計,然豈能賢於執政,故無言焉』。魏王聞之,駕如孔氏親問焉,曰,『國亡矣,如之何』?對曰」云云。下文並同。

〔三〕 鮑本棄,謂戰而喪地。用,謂割地賂之。正曰:見下。

〔四〕 鮑本死,謂敗死。

〔五〕 姚本一本無「之」字。

〔六〕 姚本劉無「之」字。

〔七〕 鮑本補曰:孔叢子註,言棄其地不如用其地,以攻守為易;死其地不如棄其地,以圖存為易。蓋當計其勢如何爾,在棄之用之得其宜。

〔八〕 鮑本「質」作「賓」。○ 正曰:孔叢子註云,景閔為太子時,嘗質於秦。 札記丕烈案:「質秦」字,前有。

〔九〕 姚本一本作「也」字。

〔一○〕鮑本怨,謂不韋主攻者也。

  「秦自四境之內,執法以下〔一〕至於長輓者〔二〕,故畢〔三〕曰:『與嫪氏〔四〕乎?與呂氏〔五〕乎?』雖至於門閭之下,廊廟之上,猶之如是也。今王割地以〔六〕賂秦,以為嫪毐功〔七〕;卑體以尊秦,以因嫪毐。王以國贊嫪毐〔八〕,以嫪毐勝〔九〕矣。王以國贊嫪氏〔一○〕,太后之德王也,深於骨髓,王之交最為天下上矣〔一一〕。秦、魏百相交也,百相欺也〔一二〕。今由嫪氏善秦而交為天下上,天下孰不棄呂氏而從嫪氏〔一三〕?天下必合〔一四〕呂氏而從嫪氏,則王之怨報矣。」〔一五〕

〔一〕 鮑本執政之臣。

〔二〕 鮑本長為輓車之人。

〔三〕 鮑本畢,猶盡。

〔四〕 鮑本嫪毐,秦太后私人。

〔五〕 鮑本不韋也。此言與嫪氏耳。

〔六〕 札記今本「以」誤「王」。

〔七〕 鮑本因毐而割,故功在毒。

〔八〕 鮑本毐貴矣,今又因之以割,是以魏助之也。

〔九〕 鮑本以不敗為勝。

〔一○〕鮑本「氏」作「毐」。○

〔一一〕鮑本補曰:孔叢子註,言太后德王,則秦不加兵,是乃王以此交秦,為天下之上矣。

〔一二〕鮑本言昔之交,皆卒歸於欺。

〔一三〕鮑本時二人已惡。

〔一四〕姚本一作「舍」。 鮑本「合」作「舍」。○ 補曰:恐「合」字訛,大事記作「舍」。

〔一五〕鮑本正曰:大事記以此章附見於始皇八年封嫪毐長信侯之下,謂嫪、呂爭權,略見於此。景閔元年,秦拔二十城,策言亡地數百里,亡城數十,則此在後矣。二年,拔朝歌,三年,拔汲。大事記所書,則拔汲之年。所謂秦攻魏急者,蓋其時矣。補曰:大事記曰,子順進退有聖賢之風,寧忍出此乎?

   秦王使人謂安陵君

  秦王〔一〕使人謂安陵君曰:「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,安陵君其許寡人。」安陵君曰:「大王加惠,以大易小,甚善。雖然,受地於先生〔二〕,願終守之,弗敢易。」秦王不說。安陵君因使唐且〔三〕使於秦。秦王謂唐且曰:「寡人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,安陵君不聽寡人,何也?且秦滅韓〔四〕亡魏〔五〕,而君以五十里之地存者,以君為長者,故不錯〔六〕意也。今吾以十倍之地,請廣於君〔七〕,而君逆寡人者,輕寡人與?」唐且對曰:「否,非若是也。安陵君受地於先生而守之,雖千里不敢易也,豈直五百里哉?」秦王怫然怒,謂唐且曰:「公亦嘗聞天子之怒乎?」唐且對曰:「臣未嘗聞也。」秦王曰:「天子之怒,伏屍百萬,流血千里。」唐且曰:「大王嘗聞布衣之怒乎?」秦王曰:「布衣之怒,亦免冠徒跣,以頭搶地爾〔八〕。」唐且曰:「此庸夫之怒也,非士之怒也。夫專諸之刺王僚〔九〕也,彗星襲月;聶政之刺韓傀〔一○〕也,白虹貫日;要離之刺慶忌也〔一一〕,倉〔一二〕鷹擊於殿上。此三子者〔一三〕,皆布衣之士也,懷怒未發,休祲〔一四〕降於天〔一五〕,與臣而將四矣。若士必怒,伏屍二人,流血五步,天下縞素,今日是也。」挺劍而起。秦王色撓〔一六〕,長跪而謝之曰:「先生坐,何至於此,寡人諭〔一七〕矣。夫韓、魏滅亡,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,徒以有先生也。」〔一八〕

〔一〕 鮑本始皇。

〔二〕 鮑本「生」作「王」,下同。○

〔三〕 鮑本「且」作「雎」。○ 下同。 札記丕烈案:說苑作「且」。古今人表中中「安陵君唐雎」,即此也。吳氏正曰,唐且之名,見於策者不一,其論是矣,唯引新序「司馬唐且」,誤。此乃司馬唐,衍「且」字。

〔四〕 鮑本十八年。

〔五〕 鮑本二十二年。

〔六〕 鮑本補曰:錯,置也。

〔七〕 鮑本廣其地。正曰:設辭易地,實欲得之,當識其意。

〔八〕 鮑本「爾」作「耳」。○ 搶,突也。補曰:太史公語本此。說苑作「顙地」。師古曰,搶,千羊反。 札記丕烈案:今說苑作「頓地耳」,「頓」疑訛字。

〔九〕 鮑本僚,吳王。昭二十七年。

〔一○〕鮑本傀,韓相,見韓策及刺客傳。

〔一一〕鮑本吳越春秋,「要離,吳人。吳王闔閭欲殺王子慶忌,要離詐以罪亡,令吳王焚其妻子,走見慶忌,以劍刺之」。

〔一二〕鮑本補曰:倉,即蒼。

〔一三〕鮑本無「者」字。○ 札記丕烈案:說苑無。

〔一四〕鮑本休,吉徵。祲,戾氣。自三子言之為吉。正曰:說文,祲,精氣感祥也。此「休」字,猶言祥。

〔一五〕姚本曾、劉作「休烈隆於天」。

〔一六〕鮑本撓,擾也。正曰:撓,屈也,奴效反。

〔一七〕鮑本諭,曉也。

〔一八〕鮑本雎自釐十一年請救,至是五十餘年矣。彪謂:諸刺劫之士,自曹沫以至荊軻,皆不聞道,惟若唐雎者可也。為其激而發,不專志於此也。正曰:唐且之名,見於策者不一。秦策,應侯遣唐且載金之武安,散天下士。魏安釐王十一年,唐且說秦,是時應侯始相,雎老於魏,不應復為秦用,又一唐且也。且為魏說秦時,九十餘,至與信陵君語,相去十年,已百歲。為安陵君使秦,有滅韓亡魏之言,魏亡在始皇二十二年,上去說秦凡四十二年,決不存矣,又一唐且也。楚策,唐且見春申君,又一唐且也。新序,秦攻魏,司馬唐且諫曰段干木云云,當文侯時,又一唐且也。愚謂,此策文甚明,而事多難言。以始皇之兵威,何憚於安陵而易以五百里地?是特為之辭而使之納地耳!唐且之使愚矣。雖抗言不屈,豈終能沮之乎?荊軻之見也,匿匕首於圖。秦法,侍者不得操兵,此云「挺劍而起」,何也?其辭固多誇矣!